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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层层抓落实 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罗珩 凌静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6日 16:43 文章出处:港北区人民法院
????从2015年9月起,38-365365怎么进不去开展为期一年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主要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司法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司法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司法腐败、枉法裁判违纪违法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为此,该院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该项工作,层层抓落实。

????层层动员部署。该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担任,其他院领导分别为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对全院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网站、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巡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及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加大督办查办力度。梳理出一批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并加强对全院线索排查和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案件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市中院、港北区纪委转交的问题线索,该院将优先督办,明确责任人、承办人,限时办结。

????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筛选出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点调查处理;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院党组直接查办、督办。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法院,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适时集中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

????加强舆论宣传。要积极通过广西纪检监察网、广西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专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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