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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及廉政回访制度
作者:凌静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09:59 文章出处:港北区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真诚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从8月15日开始正式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制度。

????此项工作由该院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通过内网下发《关于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的通知》,明确具体做法:1、立案庭在受理申请人或原告的立案材料时发送廉政监督卡;2、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随案件发送廉政监督卡;3、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办理期间或案件办结之后,将填有本人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邮寄该院监察室。监察室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廉政监督意见进行统一处置和管理,并从当年审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廉政回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随案发放的廉政监督卡上列举了18种违纪违规行为,供案件当事人在行使监督权时参考。同时还公布了该院举报受理电话、直接邮寄地址和举报受理网址。

????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制度,进一步加大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监督力度,推动了法官自觉严格执行有关纪律作风的制度规定,同时也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筑建了一堵坚厚的“防腐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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